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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2 16:18: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也同时公布。规则要求,在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飞行计划识别:航空器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2.无线电识别: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识别询问。3.应答机识别:配备二次雷达应答机的航空器应全程开启。4.标志识别:航空器应按国际公约规定,明确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此外,航空器应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于不配合识别或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本规则由国防部负责解释,并于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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