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2 17:20:40
对于纳税期限设定为一个月且无需预交税款的企业,月末时,“应交税金-应交”账户的借方余额代表了应交未交的。这时,这笔应交需要结转到“应交税金-未交”科目中。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转出未交)”,贷记“应交税金-未交”。次月10日之内,企业需要缴纳这部分未交的。此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金-未交”,贷记“银行存款”。而在月末,“应交税金-应交”账户的贷方余额则代表了留抵税金,这一余额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税务状况和纳税期限,合理安排的缴纳,确保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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