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6 05:08:38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三)其他亲友及其他亲属。以及经居住地所在居民或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许可的,自愿申请并符合要求的个人或组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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