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1 17:1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或者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额外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符合特定情形,如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特定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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