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4 03:37:38
申请入户的个人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以及在中山市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若申请集体户,需提交拟入集体户户主首页和市国土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若申请亲友搭户,则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和被搭户所属房产所有人的同意书,产权人需亲临现场签名确认。对于股东,如果投资企业有多名股东,其他股东原则上需亲临现场签订同意声明书。若入户对象为企业聘用的优秀员工或中层以上业务骨干,还需提供申请人在该企业就业满一年的社保证明。随迁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学籍证明和未婚证明等,以及反映随迁人员与申请人关系的凭据。若夫妻双方已离婚且有小孩随迁,还需提供小孩抚养权归属于申请人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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