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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9 01:44:02
明朝时期,负责礼乐事务的部门被称为教坊司,而到了清朝初期,则将礼乐事务并入太常寺。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帝下令成立“乐部”,该机构负责管理祭祀、朝会、宴饮的演出乐曲及审定乐器音律事务。根据规定,乐部设有管理大臣,也称“典乐大臣”,由礼部满尚书一人或各部尚书、侍郎、内务府大臣兼任,无定员。此外,精通音乐的王公大臣也可被特别任命为“典乐大臣”。乐部在遇到大型祭祀、朝会、宴会时负责演出乐曲。平时则负责“掌考乐律均度数”,并审定各种乐器。乐部设有神乐署、和声署以及什帮处等机构,以分办各项事务。神乐署主要负责祭祀乐曲的编排与演出,和声署则专注于朝会、宴会等场合的音乐协调。什帮处则负责各种乐器的管理和维护。这些机构相互协作,共同维护了礼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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