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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19 01:23:23
员工应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给雇主,若处于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天提出。根据法律规定,雇佣方自签署用工协议之日起便与其雇员确立了劳务关系,劳动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最晚不超过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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