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30 12:16:26
            1.应具备与生产经营食品种类、数量相匹配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同时,这些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区域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2.应配备与生产经营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3.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并避免食品接触有毒或污染物质。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在使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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