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6:23:05
受理条件。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我市户籍居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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