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1 15:39:58
1.首先,申请人需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拟经营药品范围以及拟设营业场所等信息。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即时不予受理,材料存在问题的允许更正,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的给予补正通知,符合要求的则发出受理通知书。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筹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同意筹建的需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4.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营业场所布置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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