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08 12:58:44
二、在明显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三、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劳动报酬分配。四、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应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五、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六、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应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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