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9 08:26:4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进一步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对于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这一时间要求则提高至至少30分钟。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高层建筑中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充分的疏散指导和照明支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还指出,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需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所有标志和灯具能够准确、清晰地指引人们疏散,提高应急反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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