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31:44
1.若学生及其父母持有金湾区内全权房产且房、户登记地址一致,则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无法安排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2.因危房改造搬迁或旧村改造搬迁的学生,需凭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可按搬迁前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或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现房产所在学区就读。3.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与户籍登记地址分属不同学区的学生,按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安排;无法安排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