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34:17
社保转入:参保人员在我市按规定参保缴费满三个月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递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会联系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关系的接续手续。拓展内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待遇结付。按规定办理转外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提供、费用清单等有效票据、市民卡、户口本、转院登记表、出院小结等病史资料到户口所在的各镇(区)经办机构进行事后报销,以享受相应的待遇。若未按规定办理转外手续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则不予报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理条件。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并在城镇就业即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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