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35:43
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设定为低保标准的140%,即每月1463元。对于那些没有收入的特困人员,政府将全额发放;而有收入的特困人员,政府将根据其收入与该标准之间的差距进行差额发放。对于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同样为低保标准的120%,即每月1254元。政府根据救助对象的收入情况发放差额补助。在就业方面,苏州市针对低保就业人员实行了就业成本扣减政策。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每月可享受低保标准30%的就业成本扣减,即每月313.5元。这旨在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对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精减职工,政府也提供了一定的生活补助。根据最新政策,这一群体的生活补助标准设定为每月17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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