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08:20:53
若想在采暖期中途停止供暖或恢复供暖,是否可行?同样,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用户需在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15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还需支付基本热费。《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如果所在建筑供热设施能够采取控制、隔热措施,则用户可申请停热,停热期限为整个采暖季,用户需支付基本热费。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请提前联系小区物业。西安市的市政供暖具体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西安市的采暖期定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然而,供热的具体日期可能会根据气候条件和实际需要,由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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