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5 22:32:25
每个家庭仅限一处住房进行一次提取操作。提取金额依据有效证明材料签发日期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确定,但不得超过所建自住住房的总价款。若职工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则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如果职工的储存卡密码仍为初始状态,配偶代为提取时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代为提取,需先由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才能进行。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利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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