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30 00:39:08
与此相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则认为法律的效力来源于主权者的命令,否认自然法的存在。他们提出了“法律即主权者的命令”和“恶法亦法”的观点,强调只要法律是通过合法程序颁布的,就应当遵守,不论其内容是否公正。在学术界,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之间的论战被称为“公理与强权”的斗争。双方各执一词,形成了“公理胜于强权”与“强权胜于公理”的对立观点。这种争论揭示了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强调了公正与权威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公理与强权的争论不仅体现在理论层面,也反映在现实政治中。现实中,尽管强权政治可能会一时占据优势,但长期来看,公正与公平的价值观终将获得认可。公理的力量在于它反映了人类共有的价值追求,而强权终将受到道德与法律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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