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30 11:47:11
对于以公司名义自费承揽施工项目的联营单位,公司将收取1.5%至3%的总包管理费。若低于此标准,联营单位需向公司经营部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此举旨在确保公司利益与社会形象不受损害。联营单位需先行缴纳工程总造价3%至5%的履行保证金,才能正式开展项目合作。如果联营单位仅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公司形象,公司将坚决将其清退。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将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会计各一人,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对接。他们将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材料及印章等事宜。同时,公司还将监控联营单位对该项目人工费、材料费的支付,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达到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在材料管理方面,公司负责监控联营单位购买的主要材料质量。这些材料需事前选择,并上报公司审批后才能大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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