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案旨在通过“总承包制”和“目标责任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其中,“总承包制”是一种核心方法,尤其适用于联营单位项目经理自承工程的情况。这种模式下,项目经理需与公司签署《总承包协议书》或《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向公司支付的费用及工程指标。
对于以公司名义自费承揽施工项目的联营单位,公司将收取1.5%至3%的总包管理费。若低于此标准,联营单位需向公司经营部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此举旨在确保公司利益与社会形象不受损害。
联营单位需先行缴纳工程总造价3%至5%的履行保证金,才能正式开展项目合作。如果联营单位仅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公司形象,公司将坚决将其清退。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将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会计各一人,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对接。他们将管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材料及印章等事宜。同时,公司还将监控联营单位对该项目人工费、材料费的支付,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达到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在材料管理方面,公司负责监控联营单位购买的主要材料质量。这些材料需事前选择,并上报公司审批后才能大批购买。
工程竣工验收时,公司将主持初验,联营单位负责实施,正式验收则由建设单位组织,公司与联营单位共同参与。对于存在的问题,联营单位需负责整改。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同时也维护了公司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