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9-03 04:27:09
二、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包括哪些内容。代位权的成立与行使包括的内容: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四、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三、代位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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