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9 15:15:37
2.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其与下属成员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规定,当子公司需要第三方担保时,集团公司可以在严格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综上所述,这两条规定针对不同主体,具有区别性的适用。新的规定优先于旧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这明显与第一条所规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不同。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指南为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