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9 15:15:37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其与下属成员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规定,当子公司需要第三方担保时,集团公司可以在严格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综上所述,这两条规定针对不同主体,具有区别性的适用。新的规定优先于旧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这明显与第一条所规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不同。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指南为准。
导读2.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其与下属成员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规定,当子公司需要第三方担保时,集团公司可以在严格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综上所述,这两条规定针对不同主体,具有区别性的适用。新的规定优先于旧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这明显与第一条所规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不同。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指南为准。

1. 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行办法明确了禁止性质的规定,即这两家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然而,在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于诉讼保全、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以及海事担保等三项担保行为是被允许的。这是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并且是在严格的风险评估后进行的,意指那些可能带来盈利的风险可控业务。
2. 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其与下属成员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规定,当子公司需要第三方担保时,集团公司可以在严格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综上所述,这两条规定针对不同主体,具有区别性的适用。新的规定优先于旧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这明显与第一条所规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不同。
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指南为准。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对于保险集团公司,其与下属成员公司是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规定,当子公司需要第三方担保时,集团公司可以在严格遵守《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对外担保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综上所述,这两条规定针对不同主体,具有区别性的适用。新的规定优先于旧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下属成员公司提供担保,这明显与第一条所规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担保行为不同。请注意,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