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22:34:00
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病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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