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23 23:55:47
第三十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方式迫使劳动者工作,或在指挥、安排下进行冒险作业,严重威胁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