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6 20:53:46
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例,6月1日为立案日,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合议庭于6月21日宣布延期审理。如果合议庭决定6月27日恢复审理(准备辩护时间共计7天,不计入审限),本案原审理期限自6月2日起至7月16日止,则变更后的审理期限为:6月2日起至7月23日。若6月30日以后恢复审理(准备辩护的时间超过10日),则变更后的审理期限为:6月2日起至7月26日止。这种规定旨在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此外,该规定还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权的重视和尊重。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其基本权利之一。通过延长准备辩护的时间,可以确保辩护人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案情,准备辩护策略,从而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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