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4 04:05:51
若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并由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无法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责时,则由副董事长接任。同理,副董事长无法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责时,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而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大会将由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及主持。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无法完成会议召集职责,则应由监事会或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负责。若监事会或监事也无法完成此项任务,则拥有超过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及主持会议。2.通知程序。股东大会的召开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3.决议程序。股东大会应对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并制作会议记录,参会股东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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