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4 03:31:14
每年,兼职律师必须在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履行职务至少60个工作日。律师事务所需将这些信息记录在专门表格中,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以供年终检查。对于未能完成任务的兼职律师,法律顾问处需报告司法行政机关,由相关部门做出停止其兼职工作的决定,并收回律师工作证。兼职律师的工作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分配,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案件或收取费用。违反规定的兼职律师应受到批评教育,甚至可能取消其律师资格。兼职律师需每年在申报的法律顾问处注册登记一次,未注册登记者将不予分配工作。本补充规定发布前的文件若与内容相冲突,应按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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