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3 14:01:57
借据仅为外在表现形式,实际生效的因素在于借贷财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关系的达成不仅需要借款的标的、数量及还款期限的明确,更重要的是出借方需将货币或其他有价值证券交付于借款人,如此方可正式确立借贷关系。此外,自然人间的借贷合同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视为已成立。(1)支票或现金支付的,在借款人收讫款项之时。(2)通过银行转账、网络汇款等方式付款的,待资金抵达借款人账户后。(3)票据交付的,在借款人获得合法票据权益之际。(4)出借人授予借款人特定资金账户控制权的,自借款人实际掌控该账户之日起。(5)出借人以其他约定方式提供借款且实际履行完毕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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