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0 16:09:33
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限制外出,要求控制活动范围,做到以下六个“不得”一个“必须”。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商场超市、办公楼等人群聚集场所。不得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单位等报告。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市民朋友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及个人防护。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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