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06:22:02
            2.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者不晚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预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预付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款到期后的10天内通知发包人。如果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仍不预付款,承包人可以在通知发出后的14天停止施工。此时,发包人应从应付款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4.对于未签订合同或未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也不得以预付款的名义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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