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2 01:55:01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需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因此,70岁以上的老夫妻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条件包括户口、收入和住房状况等。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详细信息。在具体操作中,老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提交至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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