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10:16:30
第一种情况是当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所列举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此时劳动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离职,同时有权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需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便直接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行为被视为违法,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因提前离职给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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