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10:19:09
而子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两个法人,各自承担民事责任。若以已没有资质的分公司名义报名参加投标,后投标文件改为总公司的名称,这将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变更。若分公司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而总公司的名称被用于投标文件,可能会被认定为法律主体的不当变更,这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因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来说,如果分公司在投标前已明确声明其不具备相应资质,且总公司的名称被用于投标文件是为了避免法律风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一种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投标文件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且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欺诈或误导,那么投标文件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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