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08:31:31
2.离职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方法与新入职职工相同:将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不足一天的部分不计入年休假天数。3.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应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其正常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先计算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21.75天)得出正常日工资。4.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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