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5 04:58:04
第一种情况是,在原本设定的借款期限尚未来临之际,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他将无法履行主要的债务责任。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同样的时期里,借款人通过其自身的实际行动展示出他对主要债务责任的无力履行。第三种可能是,借款人在面对主要债务的履行时间到期时出现了拖延现象,经过我们发出的催告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该义务。第四种可能性是,借款人存在着其他的违约行为,这些行为导致了我们与之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得到实现。最后一种情况是,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我们作为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所有的款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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