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5 06:06:50
事实上,很多繁体字简化后不能作为草书使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简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简化字与草书的关系。对于那些笔画繁多且草体复杂的字,简化后重新设计草法,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比如“尘”和“岩”等字。还有一些繁体字的笔画并不多,如“无”和“过”等字,这些字的草书形态非常优美。为何要简化它们,反而造成简化字与草书的矛盾呢?例如,“团”字的简化,为什么方框中间是“才”而不是“专”?如果采用“专”字,不仅符合形声字的要求,还能解决简化字和草书之间的矛盾。过度简化并不是好事,应当慎重考虑简化字的设计。本人学识浅薄,若有不当之处,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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