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桥的简化字与繁体字的草书确实存在较大的区别,我认为简化字应当更多地考虑到与草书的兼容性。例如,繁体字桥去掉右半部分中间的口字,仅保留大致的字形轮廓,同时草书依然保持原来的形态,这样既解决了繁体字简化的问题,又尊重了古代草书的书写习惯。这样的处理方式,无疑能更好地体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
事实上,很多繁体字简化后不能作为草书使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简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简化字与草书的关系。对于那些笔画繁多且草体复杂的字,简化后重新设计草法,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比如“尘”和“岩”等字。
还有一些繁体字的笔画并不多,如“无”和“过”等字,这些字的草书形态非常优美。为何要简化它们,反而造成简化字与草书的矛盾呢?例如,“团”字的简化,为什么方框中间是“才”而不是“专”?如果采用“专”字,不仅符合形声字的要求,还能解决简化字和草书之间的矛盾。
过度简化并不是好事,应当慎重考虑简化字的设计。本人学识浅薄,若有不当之处,还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