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6 17:22:05
在中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根据该法,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的一种合理安排,也是为了满足招标人多样化的实际需求。然而,法律也赋予了招标人一定的选择权,但这种选择并非无条件。如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他们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然而,立法者也考虑到了自行招标可能存在的问题,因此规定,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果招标人决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必须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以确保招标过程的质量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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