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07:00:49
            具体来说,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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