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18:58:52
若这些物品系在婚姻登记手续完成前所得,则可以理解其为女方个人礼物,不由夫妻共享。反之,若在婚姻登记后获得且并无特殊约定,则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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