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19:33:20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购买了房子,并且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子将归该个人所有,除非房产证上注明共有。如果婚后购买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在父母资助购房的问题上,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父母全资购买,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子女一人,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父母全资购买,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虽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可以根据共同出资的情况要求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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