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房子与婚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项调查显示,超过60%的中国女性希望未来的伴侣能够提供婚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表示,对于那些还没有意识到现实残酷的年轻人来说,“裸婚”没有房产是不现实的。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及房产的占80%以上,有的甚至不惜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实际上,婚姻与房子的关系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购买了房子,并且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子将归该个人所有,除非房产证上注明共有。如果婚后购买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在父母资助购房的问题上,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父母全资购买,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子女一人,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父母全资购买,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虽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可以根据共同出资的情况要求返还购房款。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与婚姻的关系也有新的规定。例如,如果父母在婚前资助子女购买房产,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该房产视为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不进行财产分割。婚后房产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益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这也提醒女性,要重视经济独立,不应过分依赖配偶的房产。购房不仅是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为自己提供安全感的重要方式。在婚姻与房产的关系中,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独立的自我和稳定的财产基础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