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3 01:28:50
自愿离婚的伴侣应提供离婚协议书,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离婚。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结婚证书等资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处指定地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初步审核。婚姻登记员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后,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3.离婚冷静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若任何一方反悔,皆可撤销离婚申请。4.审查与发证。冷静期满后第30天,双方需再次携相关证件至婚姻登记处申请颁发离婚证。如未提出申请,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经审查合格者,婚姻登记员将按照规定为其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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