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5 16:48:50
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净资产审计报告可以直接出给受让方。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为非国有企业,或者涉及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或者涉及境外国有产权转让等情况,需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净资产审计报告可能需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披露或备案,不能直接出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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