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23:58
1、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可分段安排休假。2、但当年的年休假一般在年度内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4、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假规定的天数如下: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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