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37:33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一、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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