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17:52
(一)编制目录清单;参照上级部门梳理公开的目录,确定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二)确定适用对象;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收到行政相对人申请时,通过信用平台同步查询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状况,信用良好具备条件的,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信用状况不良的,取消告知承诺、简化程序等行政便利措施。(三)规范工作流程;1.行政机关按照与上级部门同步推进的要求,及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目录,具体事项可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公布第一批具体事项清单时,有关办事规程、办事指南等应一并公布。2.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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