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7 11:07:27
1.经营者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上签名。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若经营者的自有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若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和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可提供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需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若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需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业主同意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需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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