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9:29:20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令第49号)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征缴、保险缴费、人身权益记录、保险待遇缴纳等工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等其他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第十:符合国家和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上门(急诊)医疗费用等医疗费用;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统称报销范围)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拓展资料: 申请条件。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办理流程。城镇职工申请报销垫付医疗费。处理材料;1、门(紧急)大诊断,门诊特殊疾病预付医疗费用。(1)门(紧急)咨询原账单。(2)与账单对应的原始成本表(一份)。(3)处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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